可以作为贷款的抵押物包括以下几类:
不动产
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动产
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工厂设备、艺术藏品、珠宝首饰等
动产质押物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其他财产
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银行认定的林权、活禽家畜等
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资产
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权利
专利权、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国库券、提单等)
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等权利
在选择抵押物时,需考虑其价值稳定性、流动性以及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不同类型的抵押物适用于不同类型的贷款,例如,房屋和土地通常用于不动产抵押贷款,而车辆、设备、有价证券等则适用于动产抵押贷款。此外,信用贷款虽然不需要抵押物,但对借款人的信用和资质有较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