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改派手续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原单位的解约证明:
如果毕业生之前已经与某个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需要该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新单位的接收证明:
包括新单位的三方协议、劳动合同或接收函,如果是国有企业,可能还需要有单独接收档案的权限。
报到证:
原单位的报到证需要退还,并可能需要在新单位重新办理报到证。
毕业证和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如果由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申请:
毕业生本人需要提交一份书面的改派申请。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意见:
学院就业工作领导组或就业指导中心需要签署意见。
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原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
改派流程通常包括: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解约。
毕业生提交上述材料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新的协议书。
毕业生携带新协议书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教育厅或当地人社局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成功后,毕业生到新单位报到。
请注意,改派手续可能因地区、学校及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所在学校或当地的教育局、人社局了解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