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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释条例

时间: 2025-01-11 10:42:35

假释是指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假释具有以下特征:

前提条件:

假释以执行一定期限的刑罚为前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悔改表现:

假释以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悔改为根据。只有在刑满之前受刑人表现良好,表明其已经得到矫正,理应提前释放出狱。

考验期限:

假释的提前释放是附有一定条件的,即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未发生撤销假释的法定事由。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需遵守相关规定,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等。

特殊情况:

如果有特殊情况,如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期限的限制。

不适用对象: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制度的目的在于鼓励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悔改自新,从而减少再犯罪的危险,促进社会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