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征税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同时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计算税额的征税方式。在中国,复合征税主要应用于消费税,具体包括以下消费品:
1. 卷烟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根据每标准条价格不同而不同(不小于70元为56%,小于70元为36%)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增加150元
2. 白酒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20%
定额税率:0.5元/500克(或500毫升)
复合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更公平地分配税负,同时考虑到不同消费品的特点和消费水平。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调节市场,对特定消费品进行特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