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未到会有以下后果:
原告未到庭
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裁定按撤诉处理,且预交的诉讼费不予退还。
再次起诉:尽管按撤诉处理,原告在案件未经实体处理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
被告未到庭
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并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
不利后果:由于被告未出庭,无法进行陈述、反驳、抗辩和质证,法官只能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判断,可能导致法院作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被告可能面临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甚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
必须到庭的被告未到庭
拘传: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
建议:
原告: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应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或委托代理人出庭。
被告:务必重视传票,按时出庭,若确实无法出庭,应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或委托代理人出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