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开具进项发票的主要类型包括:
1. 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后,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后,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企业进口货物时,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 增值税电子发票: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后,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电子发票。
5. 农产品收购发票:企业收购农产品时,销售方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6. 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
7.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机动车时取得的统一发票。
8. 技术维护费发票: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9. 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包括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10. 通行费发票:包括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桥、闸通行费发票。
11. 其他一些特殊普通发票,如某些服务发票,也可能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但这取决于具体的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解释。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税法变化而有所调整,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