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然后才能离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
总结:
1.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2. 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3. 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 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