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内的职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法官:
负责审理和裁判案件的司法人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审判长:
在开庭审理时,坐最上面最中间的人,是审理和裁判的主要负责人。
庭长:
每个庭(如民一庭、民二庭等)的负责人,负责该庭下所有法官案子的总体领导工作。
院长:
法院的最高领导,负责法院的全面工作。
副院长:
协助院长处理法院的日常事务,并在各自分管的领域内发挥领导作用。
审判委员会成员:
参与审判委员会的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讨论和决策。
书记员: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
法警:
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法医: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为查明和确定案件真实情况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财务人员:
负责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立案庭人员:
负责案件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审查申诉和再审申请。
执行庭人员:
负责案件的执行工作。
研究室人员:
负责法律研究和司法解释等工作。
助理审判员:
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纪检组长:
负责法院的纪律检查工作。
政治部主任:
负责法院的政治教育工作。
诉讼服务中心人员:
负责提供诉讼服务,如立案、咨询等。
人事部门人员:
负责法院的人事管理工作。
导诉员:
按需引导,帮助当事人完成立案等程序。
立案登记人员:
负责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